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5%(v/v)HNO3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环境监测。 |
| 参考资料 |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、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-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 |
铟、铼、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84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3组分
砷,镉,铜,铁,汞,锰,镍,铅,锌9种混合标准溶液
编号:GNM-M092986-2013 规格:100mL 浓度:1000μg/mL
28种元素质控标准物质
编号:ICPQC-28 规格:125mL 浓度:100ug/mL
ICP分析用26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26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26组分
原子荧光光度计用砷、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58-2016 规格:6支/套,100mL/支,序号1、2、3、5各1支,序号4共2支 浓度:10组分
铂、钯、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57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mg/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