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5%硝酸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24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环境监测。 |
| 参考资料 |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、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-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 |
无机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1531 规格:50mL 浓度:16组分
多元素混合标准溶液
编号:GSB04-1765-2004 规格:50mL 浓度:100μg/mL
钙,钾,镁,钠,磷,硫混合标准溶液
编号:GNM-M063762-2013 规格:100mL 浓度:1000μg/mL
镉铬砷汞铅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3363 规格:5mL/支 ( 冰箱冷藏室(4~10)℃贮存 ) 浓度:5组分
23中金属元素混合标液
编号:GNM-M230001-2013 规格:50mL 浓度:100ug/ml
ICP光谱仪检定用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45-2016 规格:50mL*5瓶 浓度:27组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