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2%硝酸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10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铜、锌、镍、铬、铅、镉、铁、锰、银、铝)
编号:BWB2347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0μg/mL
水中钾、钠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6315 规格:20mL 浓度:2组分
铟、铼、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84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3组分
ICP分析用19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90-2016 规格:50mL 浓度:19组分
镉铬砷汞铅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3361 规格:5mL/支 ( 冰箱冷藏室(4~10)℃贮存 ) 浓度:5组分
镉铬砷汞铅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3363 规格:5mL/支 ( 冰箱冷藏室(4~10)℃贮存 ) 浓度:5组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