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3%硝酸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、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、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-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 |
氧化钠、氧化钾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Z6895-2016 规格:50mL 浓度:2组分
水中钾、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54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0μg/mL
铋,锗,铟,镥,铑,钪,铽,钇混合标准溶液
编号:GSB04-2828-2011 规格:50mL 浓度:100μg/mL
ICP分析用19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90-2016 规格:50mL 浓度:19组分
ICP分析用24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93-2016 规格:50mL 浓度:24组分
砷,镉,铜,铁,汞,锰,镍,铅,锌9种混合标准溶液
编号:GNM-M092986-2013 规格:100mL 浓度:1000μg/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