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C6H6O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(4±4)℃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水质环境检测。 |
| 参考资料 | 国家环境保护检测总局和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》编委会编制的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(增补版)。 |
| 别名 | 苯酚 |
| 理化性质 | 挥发酚是指沸点在230℃以下的有毒物质,主要污染源为煤气洗涤、炼焦、合成氨、造纸、木材防腐和化工行业的工业废水。根据酚类能否与水蒸汽一起蒸出,分为挥发酚和不挥发酚。酚类为原生质毒,属高毒物质,人体摄入一定量会出现急性中毒症状;长期饮用被酚污染的水,可引起头痛、出疹、瘙痒、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。当水中含酚0.1~0.2mg/l,鱼肉有异味;大于5mg/l时,鱼中毒死亡。含酚浓度高的废水不宜用于农田灌溉,否则会使农作物枯死或减产。通常认为沸点在230℃以下为挥发酚,一般为一元酚;沸点在230℃以上为不挥发酚。苯酚、甲酚、二甲酚均为挥发酚,二元酚、多元酚属不挥发酚。酚的主要污染源有煤气洗涤、炼焦、合成氨、造纸、木材防腐和化工行业的工业废水。 |
水质挥发酚(标样)
编号:BWZ6943-2016B CAS号:108-95-2 规格:20mL 浓度:99.8μg/L
甲醇中苯酚质控样品
编号:BWQ7959-2016 CAS号:108-95-2 规格:2mL 浓度:86.3μg/mL
乳酸-苯酚溶液
编号:S0016 规格:5mL*4支/盒
2-甲基苯酚(邻甲酚)
编号:24101 CAS号:95-48-7 规格:1g 浓度:99.7%
水中苯酚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Z7139-2016 CAS号:108-95-2 规格:20mL 浓度:500μg/mL
甲醇中12种酚类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HJ 638-2012)
编号:BWQ8378-2016 规格:1.2mL 浓度:1000μg/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