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甲醇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(4±4)℃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于室温(20±3)℃平衡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安瓿瓶一经打开,应立即使用,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,第四章,2.26 |
水质挥发酚(标样)
编号:BWZ6943-2016B CAS号:108-95-2 规格:20mL 浓度:99.8μg/L
2,4,6-三溴苯酚
编号:CCEM500185 CAS号:118-79-6 规格:500mg 浓度:97.8%
水质挥发酚(标样)
编号:BWZ6943-2016C CAS号:108-95-2 规格:20mL 浓度:2.00mg/L
铝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4743 规格:20mL 浓度:1000mg/L
水中苯酚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Z7139-2016 CAS号:108-95-2 规格:20mL 浓度:500μg/mL
甲醇中12种酚类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HJ 638-2012)
编号:BWQ8378-2016 规格:1.2mL 浓度:1000μg/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