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0.001mol |
| 形态 | 液体 |
| 有效期 | 1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密封样品在常温下,放在干燥避光处保存。 |
| 用途 | 仪器检定/校准用标准物质/仪器检定/校准用标准物质 |
| 注意事项 | 在清洁的环境中与内径10.00mm的标准石英吸收池配合使用石英吸收池应有好的配套性,且透光面应无划痕,油污和固体或液体污染物样品一经开封,应在4小时内使用,有效期为18个月。 |
| 别名 | 紫外分光光度计溶液标准物质 |
ICP光谱仪检定用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287 规格:40mL 浓度:6组分
甲醇中胆固醇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1340 CAS号:57-88-5 规格:2mL 浓度:5.00μg/mL
紫外分光光度计用溶液标准物质(重铬酸钾溶液)
编号:BWZ6996-2016 规格:20mL*2 浓度:2组分
液质校准用甲醇水中利血平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682 CAS号:50-55-5 规格:2mL 浓度:1.00μg/mL
异丙醇/水溶液中利血平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30683 CAS号:50-55-5 规格:2mL 浓度:1.00μg/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