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水 |
| 形态 | 固液共存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以水悬浮液形式包装于洁净的滴眼剂瓶,每瓶10mL:使用时前要将样品充分摇匀,最小取样量0.025mL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37 规格:10mL 浓度:0.8μm
乳胶微粒(滤除率检测)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18-1 规格:150mL/瓶
可见异物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28-2 规格:20粒/10mL 浓度:40μm
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53-3 规格:150粒/2mL 浓度:50μm
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53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50μm
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31(100um) 规格:10mL 浓度:10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