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本标准物质常温或冷藏避光保存。使用前要将样品置于超声波分散器中分散1~3分钟,使用时样品应充分摇匀。标准物质的最小取样量为0.04mL(约1滴)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为乳胶微粒悬浮液;可用于不同原理粒度分析仪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、仪器校准与测量结果质量控制,同时也可用于量值传递和认证考核。 |
30μm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43 规格:10ML 浓度:6组分
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90 规格:10mL 浓度:2%低浓度
乳胶微粒(滤除率检测)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18-1 规格:150mL/瓶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5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37.8±2.1μm
不溶性微粒标准物质(颗粒计数)
编号:GBW09702 规格:1000-1500粒/mL;100ml 浓度:10μm
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31(100um) 规格:10mL 浓度:10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