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/ |
| 形态 | 固液共存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本标准物质阴凉、避光保存。使用前要将样品充分分散均匀(如在超声浴中处理2~5min后摇100次以上)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电子显微镜、不同原理的粒度测量仪,如激光光散射粒度仪、动态光散射粒度仪、气溶胶电迁移分析仪的检定/校准,以及空气过滤器过滤效率性能检测。 |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09d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37.8±2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8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68.7±4.2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5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37.8±2.1μm
亚微米,纳米粒度(气溶胶)标准物质
编号:BW031010 规格:10mL/瓶 浓度:3组分
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53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50μm
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31(100um) 规格:10mL 浓度:10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