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/ |
| 形态 | 固液共存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本标准物质常温避光保存。本标准物质推荐一次性使用,使用前应保证样品充分均匀分散(如在超声波水浴中超声分散或剧烈摇匀)。标准物质最小取样量为0.04mL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电子显微镜、不同原理的粒度测量仪,如激光衍射法粒度仪、动态光散射法粒度仪,以及不同原理的颗粒计数器粒径的检定/校准工作。 |
微粒标准物质粒度颗粒
编号:GBW(E)120046 规格:10mL 浓度:50μm
尘埃粒子计数器校准用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118 浓度:2组分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6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48.8±2.1μm
玻璃微珠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SB040107 规格:20(±10%)g/瓶 浓度:D50(W)=56.9±2.2μm
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53-4 规格:20粒/2mL 浓度:50μm
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20031(100um) 规格:10mL 浓度:100μ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