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饮料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20±4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,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1 |
牛肉膏
编号:A21486-500g CAS号:68990-09-0 规格:500g
皮革粉中重金属成分分析标准物质
编号:GBW08425 规格:4.5g/瓶 ( ) 浓度:8组分
饼干中总膳食纤维
编号:QC-BF-007 规格:25g/瓶 浓度:见证书
白酒中甲醇
编号:QC-LA-002 CAS号:67-56-1 规格:50mL/瓶 浓度:NA
辣椒酱中苏丹红Ⅳ
编号:QC-CD-019 规格:50g/瓶 浓度:μg/mL
食用油中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
编号:QC-EO-017 规格:30mL/瓶 浓度:μg/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