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C8H12N4O5 |
| 基质 | 纯品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24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(2-8℃)密闭避光及干燥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,在干燥器中干燥48小时以上,以除去水分。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,使用时应注意防护,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。样品开封未用完,应尽快恢复密封状态,在规定条件下保存。建议使用最小取样量为5mg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《中国药典》 |
氯化三甲基铅
编号:C17882500 CAS号:1520-78-1 规格:100mg
氟吡菌酰胺
编号:C13743000 CAS号:658066-35-4 规格:50mg 浓度:99.84%
二十二烷酸甲酯/山嵛酸甲酯(C22:0)标准品
编号:CDCT-C13057840 CAS号:929-77-1 规格:100mg 浓度:99.44%
对氨基苯磺酰胺
编号:33626-100g CAS号:63-74-1 规格:100g 浓度:≥99%
胞嘧啶
编号:S-C3506-10G CAS号:71-30-7 规格:10g
2-(N-吗啉基)乙磺酸
编号:A15746-100g-2 CAS号:4432-31-9 规格:100g 浓度:≥99.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