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C17H26ClN |
| 基质 | 纯品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36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阴凉密闭避光及干燥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,在干燥器中干燥48小时以上,以除去水分。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,使用时应注意防护,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。样品开封未用完,应尽快恢复密封状态,在规定条件下保存。建议使用最小取样量为2mg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《中国药典》 |
氨基甲酸乙酯检测标准品
编号:ELC-801200 规格:100mg 浓度:99.8%
4411二氯22双4氯苯基乙烷/PP'滴滴滴
编号:C12031000 CAS号:72-54-8 规格:250mg
胞嘧啶
编号:S-C3506-10G CAS号:71-30-7 规格:10g
透明质酸钠检测标准品
编号:AAFN-8213 CAS号:9067-32-7 规格:10mg 浓度:98%
2-(N-吗啉基)乙磺酸
编号:A15746-100g-2 CAS号:4432-31-9 规格:100g 浓度:≥99.0%
N-丁基他达拉非检测标准品
编号:IXHS-9333 CAS号:171596-31-9 规格:5mg 浓度:97.9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