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C21H26ClN |
| 基质 | 纯品 |
| 形态 | 固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冷藏(4±4)℃密闭避光及干燥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,在干燥器中干燥48小时以上,以除去水分。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,使用时应注意防护,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。样品开封未用完,应尽快恢复密封状态,在规定条件下保存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《中国药典》 |
肝素标准品
编号:140817 CAS号:9041-08-1 规格:约10mg 浓度:%
3-硝基荧蒽检测标准品
编号:WBNL-2654 CAS号:892-21-7 规格:10mg 浓度:92.2%
林可霉素(盐酸林可霉素)检测标准品
编号:LCM-254950 CAS号:7179-49-9 规格:100mg 浓度:98.8%
氨基甲酸乙酯检测标准品
编号:ELC-801200 规格:100mg 浓度:99.8%
办证氯霉素d5
编号:C11120100 CAS号:202480-68-0 规格:10mg 浓度:/
异硫氰酸荧光素异构体I
编号:S-F7250-100MG CAS号:3326-32-7 规格:100m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