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形态 | 固体 |
| 有效期 | 5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可在常温避光的条件下运输及保存,未开封保存期为5年。 |
| 用途 | 食品/粮食 |
| 注意事项 | 以85℃干燥4小时以后的质量进行定值,因此在使用本标准物质时,需用85℃干燥4小时后的样品质量使用时需摇匀样品,最小取样量为0.2g,每次使用完毕需用原瓶盖盖紧,在使用前不应该再做进一步的粉碎处理,如研磨,仅限实验室使用。 |
甲醇中吡啶甲酸铬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00310 CAS号:14639-25-9 规格:5mL 浓度:100μg/mL
镉ICP标准溶液(标准品)
编号:ICP-08N-1 CAS号:7440-43-9 规格:100mL 浓度:1000μg/mL
煤油馏程标准物质
编号:GBW13254 规格:250mL 浓度:13组分
玉米粉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成分分析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100466 浓度:1.85
奶粉中锶90和铯137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40020 浓度:2组分
绵白糖中干燥失重
编号:QC-SC-001 规格:45g/树脂瓶 浓度:μg/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