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形态 | 液体 |
| 存储条件 | 未使用的标准品可保存在-20℃复融后的样本,应保存在2-8℃,一周内用完尽量避免反复冻融。 |
| 注意事项 | 使用时,应充分复融,室温平衡15分钟,颠倒5-10次充分混匀,即可开盖使用。 |
梅毒螺旋体IgG和IgM抗体血清冻干标准物质
编号:GBW09159 浓度:19.4
卡维地洛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09486 浓度:99.6
联苯双酯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09490 浓度:99.7
那格列奈纯度标准物质
编号:GBW09498 浓度:99.6
氮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混合气体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23 浓度:3组分
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血清液体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90047 浓度:8.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