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分子式 | |
| 基质 | 5%硝酸 |
| 形态 | 液态 |
| 有效期 | 12个月 |
| 存储条件 | 常温及避光条件下保存。使用前应恒温至(20±3)℃,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。使用中严格防止沾污。 |
| 用途 |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,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;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。 |
| 参考资料 |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、水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-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。 |
4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(铜、锰、铅、锌)
编号:BWB2294-2016 规格:50mL 浓度:4组分
水质铁与锰混合(标样)
编号:GSB07-3183-2014 规格:20mL 浓度:2组分
铅、铬、镉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382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00μg/mL
镉铬砷汞铅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GBW(E)083361 规格:5mL/支 ( 冰箱冷藏室(4~10)℃贮存 ) 浓度:5组分
ICP分析用10种元素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25-2016 规格:100mL 浓度:10组分
原子荧光光度计用砷、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
编号:BWB2458-2016 规格:6支/套,100mL/支,序号1、2、3、5各1支,序号4共2支 浓度:10组分